※ 大四實習生 於112年5月17日下午16:00 前繳交實習作業,需繳交資料及方式如下:
1. 上傳至tronclass: 校外實習報告書。
2. 用信封袋彌封後送至學校:學生校外實習考核表、雇主滿意度問卷調查表。
※ 繳交實習作業時請務必注意
1. 「實習契約與實習報告的實習時數需一致」
若不一致時,以實習契約或實習報告中所載最低時數認列,
並且須達每一實習課程的最低時數,實習考核成績達60分以上者,才能取得學分。
2. 學生校外實習考核表有兩處打分數的地方,另外實習時數合計請務必填寫,切勿遺漏。
3. 本系實習課程開設於大四第二學期,實習課程與實習時數規定如下表。
課程名稱 |
必/選修 |
學分數 |
最低實習時數 |
保險實作 |
必修 |
2 |
160小時 |
金融機構實習(一) |
選修 |
2 |
120小時 |
金融機構實習(二) |
選修 |
2 |
120小時 |
金融機構實習(三) |
選修 |
3 |
180小時 |
4. 實習合約一經簽訂後即為生效,無特殊理由不得任意自行更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