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限110學年度在校學生含延畢生具在校學籍
111年上半年度 (受理發照日期:111年1月1日至7月15日)
111年下半年度 (受理發照日期:111年7月15日至12月15日)
※考照證書(照)以發證日期為計算基準。
※以優先完成繳交相關證明資料者,如經費分配完畢即截止受理。
※因經費有限,每人每次申請以4張證照為原則(視年度經費調整),依申請日期先後順序辦理,額滿為止。
※符合弱勢學生條件者:
(一) 低收入戶學生--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低收戶證照文件
(二) 中低收入戶學生--請繳交公所核發之中低收戶證照文件
(三)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--請繳交證明文件
(四)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--請繳交公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文件
(五) 原住民學生--請繳交戶籍資料證明文件
(六) 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--請至生輔組查詢提供證明
(七) 失親、受家暴、惡意遺棄,或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學生(如:因疫情家中或本人經濟遭受影響或其他因素)--請繳交「家庭突遭變故概況自述表」
(八)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。
線上申請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xWkD71MJ1wGMi2Mw5
表格下載:https://0rz.tw/GYAH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