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實習作業】 114學年度 大四生實習作業

【實習作業】 114學年度 大四生實習作業

 

※ 大四實習生 期限內實習作業,繳交時間、資料及方式如下:

繳交時間

外勤:115531日下午五點整前。

內勤:115618日下午五點整前。

  繳交方式

1.需上傳至tronclass

 校外實習報告書(內含封面頁周誌心得、學生問卷)

 公司時數證明。(打卡紀錄、人資證明書皆可。)

  2. 用信封袋彌封後送至學校

 學生校外實習考核表、

 雇主滿意度問卷調查表。   
 

※ 繳交實習作業時請務必注意

1.  「實習契約與實習報告的實習時數需一致」

 若不一致時,以實習契約或實習報告中所載最低時數認列,

並且須達每一實習課程的最低時數,實習考核成績達60分以上者,才能取得學分

 2. 學生校外實習考核表有兩處打分數的地方,另外實習時數合計請務必填寫,切勿遺漏。

 3. 本系實習課程開設於大四第二學期,實習課程與實習時數規定如下表。

課程

/選修

學分數

內勤

每周實習天數

保險實作

2

累計160小時

2

金融保險機構實習()

2

累計280小時

3

金融保險機構實習()

2

累計400小時

4

金融保險機構實習()

3

累計580小時

5

 4. 實習合約一經簽訂後即為生效,無特殊理由不得任意自行更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