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注意事項
1.成績評定方式為: 學業成績×80%+操行成績(以90分為上限)×20%
2.本辦法依校務會議通過實施,如有變更或增刪亦同, 並另行公告。
3.詳細獎學金申請辦法及表格請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一組網站。